根据《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校发【2017】105号)文件精神和《关于开展2020年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内师教发[2020]34号),学院于6月10日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细则,本着“公正、公平、自愿、公开”的原则,6月10日召开转专业领导小组会议,根据细则要求,按照各转入班级学生排名系数的高低,我院拟同意以下8名同学的转专业申请。具体公示如下:
公示期三天(6月29日-7月1日)。公示期间,如对转专业的学生有异议,请及时向学院反应(联系电话:4392448)。
特此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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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6月29日